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身边的事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一男子跨年夜在紫蓬山“快活”,结果被拘留,因为...

    信息发布者:lch711
    2019-04-29 18:25:42   转载

    跨年狂欢夜,肥西一男子汤某,带上心爱的气枪和一把砍刀,上紫蓬山“快活”。凌晨开车回去的时候,不想迎面碰到肥西县公安局的巡逻车。心虚的汤某立即减速,把车停到了非机动车道。



    停在路边的车辆引起了巡逻民警的注意——大半夜不回家,看到巡逻车就往路边停,此事必有蹊跷!民警当即上前进行盘查。


    在问话中,民警发现,驾驶员汤某不时地向车后方偷瞄,回答问题总是心不在焉。民警立即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,一下子将汤某的“宝贝”从后座下的包裹里查了出来!民警当场将汤某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进一步调查,汤某也如实供述了气枪、管制器具的来历。



    目前,汤某已经被肥西警方依法行政拘留,案件也在进一步办理中。



   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的罪名为非法持有、私藏枪支、弹药罪。该款规定:违反枪支管理规定,非法持有、私藏枪支、弹药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
    提醒广大朋友:

    切勿因为个人喜好或好奇,而购买或持有枪支、弹药等!


    打赏捐赠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